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