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 家 药 监 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