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省科技厅将以加速科技企业“扩面提能”为工作主线,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2025年,力争全省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科技小巨人企业省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覆盖率达50%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高企研发中心动态全覆盖、省企业研究院覆盖率达50%以上。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将按照省、市科技部门的部暑,切实做好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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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快建设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加强有组织的科研,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速科技企业“扩面提能”为工作主线,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 2025 年,力争全省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科技小巨人企业省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覆盖率达 50%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高企研发中心动态全覆盖、省企业研究院覆盖率达5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分析研判。各地科技部门要针对科技型骨干企业逐家开展分析研判,按照工作目标制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一企一方案”,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动组织申报。各地科技部门要与同级经信等部门加强联动,针对性做好指导与服务,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骨干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三)实行容缺布局。科技型骨干企业申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在满足研发投入条件的基础上,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建立倒逼机制。科技领军企业在有效期内未建成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参加科技领军企业重新认定时要从严审核。科技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未建成省企业研究院的,参加科技小巨人企业重新认定或申报科技领军企业时要从严审核。

三、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提出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企业名单及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另行下发),于 10 月 20 日前将建设计划反馈我厅。

联系人:许斌、吴扬青,电话:0571-87051058

附件

科技型骨干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8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