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中国结算拟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进行修订,现面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地址:zqhg@chinaclear.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