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交流对接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要求,为充分展示博士后工作成果,促进人才交流、项目对接和科研成果转化,大赛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以下简称交流对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6日-28日上午
活动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二、活动内容
交流对接活动包括揭榜领题对接展示、创新创业成果展示、项目路演签约、创服机构展示、政策宣传推介、人才招聘等内容。活动遵循“自愿报名、择优遴选、统筹协调”的原则,由各地区、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按照征集工作和展示内容要求(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个人(团队)及单位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揭榜领题对接展示
设置“来揭榜”区域,集中展示揭榜领题赛张榜单位的项目需求,促进有意向揭榜的博士、博士后团队等与张榜方现场对接。
为有上述展示需求的每个省(区、市)设置1个独立展位,每个展位需安排工作人员1-2名。请各省(区、市)推荐参加展示的张榜单位,填写《揭榜领题对接展示活动报名表》(附件2),准备相关展示材料。
(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设置“成果汇”区域,集中展示报名参赛的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及成功揭榜的项目、各设站单位博士后个人/团队有成果转化需求的项目,与创投融资孵化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交流对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项目落地。
为有上述展示需求的每个省(区、市)或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设置1个独立展位,每个展位需安排工作人员1-2名。请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推荐参加展示的项目,填写《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报名表》(附件3),准备相关展示材料。
(三)项目路演签约
设置“精英广场”区域,搭建项目路演、签约平台,为有科研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等需求的博士后团队提供项目路演场地及相关服务,为达成合作意向的签约双方提供签约场地及相关服务。
请每个省(区、市)、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原则上组织不超过3个有成果转化和投融资需求的博士后团队进行现场路演,组织对接成功的项目双方进行现场签约(数量不限),分别填写《项目路演活动报名表》(附件4)、《项目签约活动报名表》(附件5),并通知参加单位和人员做好路演、签约相关准备。
总决赛期间达成签约意向的,可补充提出签约申请,填写附件5,提交大赛执委会审核,统筹安排现场签约。
(四)创服机构展示
设置“创服小镇”区域,集中展示创业、投资、融资、孵化等服务机构及业务,为博士后项目落地、成长提供全方位服务。
为有上述展示需求的每家创服机构设置1个独立展位,每个展位需安排工作人员1名。请各省(区、市)推荐1-2家具备相应资质、专业实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相应机构,填写《创服机构展示活动报名表》(附件6),准备相关展示材料。
(五)政策宣传推介
设置“政策展”和“宣介区”。其中,“政策展”以文字、图片方式宣传展示各省(区、市)、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才政策和工作成果,为每个省(区、市)、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供1个独立展位;“宣介区”以视频(或PPT)等形式,播放各省(区、市)及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及人才政策、大赛推荐预选、参赛花絮等宣传材料。
请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填写《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报名表》(附件7),根据“政策展”展示要求准备相关展示材料,提交至少1条宣传视频(或PPT)用于在“宣介区”进行播放。
(六)人才招聘
设置“招聘交流区”,为各省(区、市)、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供博士后人才招聘服务。
为每家用人单位提供1个标准摊位,每个摊位需安排工作人员1名。请各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家用人单位参会招聘,填写《人才招聘活动报名表》(附件8),准备相关展示材料。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可直接填写《人才招聘活动报名表》(附件8)并准备相关展示材料,不占用各省(区、市)推荐名额。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交流对接活动,积极发动有关单位、博士/博士后及团队踊跃参与,并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填写《交流对接活动联络员报名表》(附件9),于9月13日前报送。
(二)请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推荐参展的团队/单位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2-8),并填写《参展内容汇总表》(附件10),加盖公章并扫描后,连同电子版于9月15日前报送。大赛执委会审核报名材料,结合展位数量等择优遴选参展项目/单位,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确定参展名单。
(三)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大赛执委会反馈的参展名单,组织有关团队/单位准备具体展示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
(四)本次交流对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承办方统一提供食宿预订服务。
(五)各省(区、市)和单独组队博士后设站单位要严肃参展参会纪律,加强参展内容审核和参展人员安全管理,总决赛举办期间不得提前撤展。
联 系 人:赵芳(15553553996)、吴雨蒙(15563801639)
联系电话:0535-6785737、6785965
电子邮箱:bshjldj2023@163.com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