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