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3-08-05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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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3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系人:郝凯; 联系电话:0577-88961152; 电子邮箱:18896976256@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719。 附件: 2、关于《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8月5日 |
| 征集部门: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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