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08-01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和行业发展实际,我们修订了《温州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