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07-14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总工会、温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总 工 会
温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温 州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