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嘉善县、衢州市衢江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保护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你们三个县(市、区)采用最新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开展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有关改进耕地保护管理方式的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内容

(一)盆地丘陵区域水田垦造监测试点。

试点区域:衢州市衢江区。拟应用02C、GF-1、GF-2等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协助衢州市衢江区开展富里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暨“万亩水田”垦造示范区的垦造项目选址、方案实施等工作,监测水田垦造项目进展、后期种植管护等情况。通过试点,评价国产高分辨率数据应用于盆地丘陵区域水田垦造监测的效果,总结盆地丘陵区域水田垦造监测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

(二)平原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监测试点。

试点区域:嘉善县。结合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拟应用02C、GF-1、GF-2等国产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对嘉善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季度监测,掌握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调整、违法违规占用情况,评价国产高分辨率数据应用于平原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的效果,总结平原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

(三)沿海区域滩涂围垦造地监测试点。

试点区域:余姚市。结合“812”土地整治工程滩涂围垦造地任务,拟应用02C、GF-1、GF-2等国产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对2015年规划滩涂围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掌握围垦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展、新垦造耕地类型和质量情况,评价国产高分辨率数据应用于沿海滩涂围垦造地监测的效果,总结沿海滩涂围垦造地监测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试点。

省厅耕保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与成果应用分析、技术推广等工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具体的技术支持,提供卫星影像等遥感数据,并开展相应的监测技术工作;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提供相关基础数据、提出管理需求和应用建议、配合开展实地调查等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应用分析和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二)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取得实效。

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后,要及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实际管理和应用需求,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监测水田垦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滩涂围垦造地等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为改进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方式打下扎实基础。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交流,紧密结合实际应用,改进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确保获得显著的试点工作成效。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赵哲远,电话:0571-88877860;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戴勇毅、敖为纠,电话:0571-8887765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