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10-23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引领文化消费,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科反映。 联系人:戴辉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
|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