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

财政部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