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2〕16号)和《温州市“四好农村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奖补办法》(温交〔2022〕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第二批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你县(区)2025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同时一并下达2025年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2025年第二批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113.5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桥隧改造等工作。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19号)文件,本次下达资金由省级下达的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建设养护资金)解决。

三、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照本地区域2025年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表(第二批).et

2.2025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et

32025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et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