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1-21 00:00:00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的通知》(工信部联原〔
2015〕
309号),我们组织制定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