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工作调查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10-24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6〕174号)精神,更好顺应供给侧改革,搭建供给与需求、产品与市场、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桥梁,指导企业开展新产品推介活动,拟对我省重点企业的新产品推介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按照《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工作调查表》要求填报(详见附件1)。 二、调查对象
(一)列入“2016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浙经信技术〔2015〕475号)名单企业;
(二)列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浙经信技术〔2015〕501号)”名单企业;
(三)列入“2016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经信技术〔2016〕249号)名单企业; (四)各地其他需要重点推荐的企业。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有关经信部门通知本地区相关企业填报调查表,并于10月31日前将调查表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xuzm@zjjxw.gov.cn)。此外,如需要了解推介会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可咨询省技创中心联系人。
(二)请各有关经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2016年推介工作计划表(附件2)及本地区上半年推介工作总结报送省经信委技装处(15988125096@163.com)。
联系人:技装处 黄 犇 电话:0571-87056296
省技创中心 叶健英 电话:0571-88229861
附件:1.2016年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工作调查表
2.2016年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工作计划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