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地矿信用监管规范化工作水平,促使信用监管真正落地生效、发挥作用,我厅于2020年1月10日制定实施了《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对《办法》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4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标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leisst@sina.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徐磊,联系电话:0571-88877276。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8日


征集结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发布〈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