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根据省委、温州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市)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我市认真贯彻,深入实施,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明显提升,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呈现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相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亟需重视解决。为切实抓好文化补短板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温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乐清市委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乐委〔2016〕2号)精神,现就深入实施文化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文化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眼于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效能化,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乐清发展特点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乐清当好“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排头兵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大众文化,引领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和发展基层文化阵地,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升全民文化素质。 

2.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按照一定标准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3.坚持群众导向。坚持文化工作的根本宗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新期待新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挖掘和利用好文化资源,努力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4.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5.坚持可持续发展。优化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配置,解决好公共文化服务“有人干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从重硬件建设向提升服务效能转变,从单向供给向供需对接转变,从政府包办向社会参与转变,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初步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约文化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解决,文化短板基本补齐,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文化发展强劲有力。 

到2020年,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设施网络健全,文化服务机制完善,文化产品供需对应,服务管理高效合理。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文化阵地,全面构建服务网络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打造千个基层文化活动阵地、百个星级文化活动示范场所。 

1.建好用好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积极谋划蝴蝶文创小镇,加快推进市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资源的集聚辐射。继续推进市文化综合体、博物馆建设。加强市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项目展示中心、各艺术馆、市民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各文化主题公园、文创园等场地设施的利用,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2.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管理、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利用农村、社区等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聚焦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短板,以“五有十化”为标准,按照“整合提升一批、改建扩建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建设提升思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力争通过2-3年时间努力,实现标准化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全覆盖。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文化站(中心),开展规范形象标识试点工作,积极打造一批符合现代人审美要求和生活需求,形象标识统一、服务功能齐全,能引领推动一个地方文化发展的综合文化站(中心),力促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重在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对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标准为:服务人口在5万人(含)以上的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建筑面积(以下同)不低于1500平方米;服务人口3-5万的乡镇(街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服务人口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乡镇、街道辖区面积较大的,可按照服务半径需要建设2个以上文化中心,每个文化中心单体面积要在500平方米以上,总面积可合并计算;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图书馆分馆、书刊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厅、培训教室、综合展示厅等,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实现免费Wi-Fi覆盖,乡镇(街道)可以按照本地群众需要合理调整设置各功能室面积。乡镇图书分馆的图书由市图书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书籍可通借通还。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现有农村文化礼堂、村文化活动室、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闲置中小学校、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相配套的文体广场。按照“为民、利民、便民”要求及“五有十化”标准,整合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种功能,建设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所。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扩面提质。围绕建设“精神家园”,积极培育礼堂文化,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科学规划和建设各类文化公园,加快构建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文化公园体系。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要做到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相和谐。 

3.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利用与服务水平。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标准,做到建设规范、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市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等要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项目技术标准,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文化(体)中心、社区文化(体)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目标、项目、时间和流程,向社会公开并作出承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群众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整合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各级各类文化信息、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文化体育设施综合管理利用;丰富农村文化礼堂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服务菜单和服务配送机制,及时供给基层群众喜欢、需要的文化产品。要在保障公益性、基本性的基础上,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鼓励以承包、委托、合作、联盟等方式,由具备一定资质的社会组织、专业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等民间力量运营或管理。 

(二)全力抓好文化生产,有效实施文化供给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创作百个文艺精品项目,组织开展千场文化活动。 

4.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围绕实现“中国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发挥先进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积极推进文艺题材、内容、形式、手段的积极创新和文艺观念、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力争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强越剧、黄杨木雕、细纹刻纸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普及推广。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杜绝非法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5.有效实施文化供给。依托乐清特有的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工艺美术之乡、诗词之乡、书法之乡、读书之城、音乐之城等创建活动,办好市民文化节、全民读书节、乡村旅游文化节、百姓舞台、梅溪讲堂和各类音乐器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民俗文化、品牌文化活动,活跃城乡文化氛围。加强巡演巡展和文化走亲,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送展览讲座下乡活动,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供给传播。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公共文化社会化参与机制,积极拓展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渠道,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选择和个性化需求。 

6.制定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5〕59号)、《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通知》(温委办发〔2016〕17号)精神,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征询、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固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服务能力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打造千支社会文艺团队、百支星级示范团队;培养万名文化志愿者、千名文艺骨干、百名文化领军人物。 

7.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公共文化机构编制并进行动态调整。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中心镇和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综合文化站站长任职期间享受乡镇(街道)正职中层干部待遇。文化站工作人员应专职专用,不得随意调离、解聘或借调,因特殊原因需调离、解聘或借调,应先征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建立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制度,每个行政村(社区)要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由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或从热心文化工作的人员中产生,由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聘请;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文化管理员。实施文化服务网格化工程,建立文化馆员、文博馆员、图书馆员与基层结对挂钩机制,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实施在岗人员轮训和新增人员上岗培训,着力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熟练、适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文化干部队伍。 

8.加强文化专业人才培养。以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专业艺术水平为导向,选树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各领域文化领头人,并建立全市文化人才库、文化人才关怀、表彰、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创作激情和动力。开展文化领头人、文艺骨干培训,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文化人才培养、交流、提升机制,努力培育一批与时俱进、善于创新的本土文化人才。 

9.培育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按照加强引导、鼓励发展、明确定位、完善功能、规范管理、依法运营的原则,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完善文化类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出台社会文艺团队星级评审办法,扶持优秀社会文艺团队参与文艺创作和“百姓舞台”等各类文艺演出,向社会提供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文艺团队发展成为文化类社会组织,提升管理运行水平。 

10.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文化志愿服务运作体系,招募更多专家学者、艺术家、文化专业人才、文艺爱好者参与到文化志愿服务中来,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深入开展名城创建,有效保护文化遗产 

11.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以“四村一街”整修工程、文物古迹保护工程、抗倭历史文化挖掘工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专题博物馆兴建工程、“书画品牌”打造工程、历史文化研究宣传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以名城创建整合乐清文化资源、提升乐清文化形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以乐清历史文化名人为核心,以名人、名居、名遗为重点,以体现乐清地域文化(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历史文化)特征的文化遗产为基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2016年12月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申报工作;至2017年12月底前,大部分指标符合《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验收评估标准》要求;2018年底前通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考核验收;2018年申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力争2019年创建成功。 

12.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认真做好文物古迹保护的规范化工作,认真做好国家重点文保单位、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推进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加大“乐成八景”、乐琯运河、刘公塘等文化遗址的挖掘、保护力度。到2018年,全市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名人故居达11处,全国重点、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分别达到4处、9 处、97处,各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争取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重点扶持黄杨木雕、细纹刻纸、蓝夹缬、首饰龙、龙档等具有乐清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与利用,促进乐清工艺美术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加大对乐清民俗、民间艺术、传统工艺、老字号、名特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力度,打造柳市后横黄杨木雕非遗工艺街(非遗小镇),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到2018年,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分别争取达到5项、25项、100项、150项,力争非遗传承人达到100名。 

(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13.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科技需求,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强图书馆阅读体验区、数字体验区建设,推广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项目,吸引广大读者体验参与。加快推进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数字化建设,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提高数字信息供给能力。 

14.建立智慧文化服务云平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整合图书、文博、非遗、文艺等各类文化资源,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数字技术,建设一个全方位覆盖、多终端访问、多通道发布的智慧文化服务云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建立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评价、反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传播方式现代化。 

15.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综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展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更好地利用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借助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打造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传播系统,实现文化信息广覆盖、高效能、更安全地快捷传播。 

五、保障措施 

16.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市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专人,细化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意义,把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7.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大力支持基层文化建设。对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且通过考核验收的,按总投入的70%给予补助;对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且通过考核验收的,按总投入的70%给予补助。每年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分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工作正常开展并经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免费开放服务经费补助5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浙江省文化强镇(街道)、温州市文化强镇(街道)或温州市“十佳综合文化站”、浙江省文化示范村(社区)或温州市社区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称号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每年评选出3至5个市级文化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18.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机制。采取“政府组织、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的方式,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运营、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评,将公共文化服务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考核范围。将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分馆、城乡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免费开发服务保障经费补助进行挂钩。对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推进迟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乐清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乐清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 

      3.乐清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