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制度,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wull@nea.gov.cn,传真:010-81929370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煤炭司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6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