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定,我厅确定了《2016年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主编单位抓紧落实标准编制人员,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附件:2016年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