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衢州市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危险房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省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