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16〕5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浙江省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