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我办委托重新起草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并于11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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