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16〕69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建设(规划、房管)部门,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能源局 2016年11月10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