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
发文时间:
2016-11-15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涉及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