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专家服务团专家名单的通知
| 关于推荐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专家服务团专家名单的通知 | |
|
各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规划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建立与地方需求相结合的服务机制,为各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规划设计专家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的 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的技术优势,建立专家服务团队与市县对接服务关系,切实提升规划设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二、专家职责 1、针对各地小城镇环境整治规划工作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开展技术咨询、业务培训、规划编制指导服务; 2、参与小城镇环境整治规划的审查、督查以及规划实施的验收工作; 3、为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工作提供咨询,提出政策建议。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社会责任感,自愿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规划、建筑、园林等相关专业领域的规划设计以及学术带头人或有培养潜力的专业人才。 3、在小城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方式及名额 按照本人自愿、所属单位审核的原则,专家名单由各市和省相关行业协会统一推荐上报。其中: 1、省规划协会推荐规划设计专家20名; 2、省勘察设计协会推荐建筑设计专家20名、风景园林设计专家10名; 3、每个设区市推荐规划、建筑或园林相关专业专家总数不多于10名。 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团队规模和结构的需要,最终确定服务团队专家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上报时间 请各市及省相关行业协会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推荐专家名单上报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0571-89892031,邮箱: 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