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经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核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的通知》要求,为便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办理海关减免税手续,请对你市(含所属县、市、区)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含中央管理企业)的名称按通知要求进行核实,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有变更的,请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11月4日前连同企业更名文件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一并函报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由我委统一汇总上报。(宁波地区企业由宁波市单独报送)。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