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浙农计发〔2016〕3号)和《乐清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 (乐农〔2016〕38号)、《乐清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的通知》 (乐农〔2016〕47号)等有关精神,对全镇规模种粮大户进行申报、核实。 

经核实,全镇规模种粮大户共24户,补贴面积8870亩。 

 

附件:2016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分户清册 

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岳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