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实施细则》的公开征求意见函
发文时间:
2016-10-13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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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乐清市线性工程工业用房拆迁货币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由我办代为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9日前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佳树 联系电话:13868756623 邮箱:563284344@qq.com 通讯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400号交通运输局建设科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