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开发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开协〔2020〕28号)相关规定,中国开发区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开协标准委”)对《园区数字经济创新基地建设指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本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标准牵头编制单位为中国开发区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

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要求,请与中开协标准委联系。

如有单位希望参与该标准编制工作,请与牵头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13716243558




中国开发区协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