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六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3日
乐清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六城联创”工作,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营造安全、有序、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乐清市建成区范围内,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其他乡镇、街道的物业管理小区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管理情况。主要检查物业管理台账和物业项目内部管理情况。
(二)日常服务情况。主要考核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
(三)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情况。主要考核、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及依合同提供服务的情况,包括业主对物业服务状况的评价。
(四)参与重大活动情况。主要考核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重大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落实问题整改的成效。
三、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由市住建局会同物业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六城联创”等重大活动期间随机组织考核;对巡查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市住建局下达《物业服务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对市联创办、市创卫办等部门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每次扣1分,并累计计入半年考核总分;对温州市级及以上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每次扣5分,并累计计入半年及年度考核总分。
(二)年度考评
年终组织年度考评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根据日常巡查、日常考核、重大活动考核等得分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出年度考核分。年度考评分实地检查和台账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电子台账,方便考核组检查。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在日常考核中低于60分的住宅小区,市住建局将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出警示函,经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解除警示。警示期间,限制被警示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根据年终考评得分高低等情况,从中择优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在年度考评分值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物业管理小区,市住建局从中择优推荐若干个小区参与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
(三)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1.物业服务不到位,在考核中被责令整改,但整改不到位或出现经常性反复的。
2.发生有影响的责任事件的。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确有过错的。
4.年度考评分低于60分的。
(四)考核和考评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作为物业项目招投标评定投标人诚信分值的重要依据。
附件:乐清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乐清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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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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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21分) |
企业员工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仪表整洁,着装统一,佩戴明显标志,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
2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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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客服中心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投诉登记、处理、回访制度和记录,在显著的位置张贴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
2 |
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分,未设物业服务、投诉电话扣0.5分,发现一次不及时处理扣0.2分,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分,未张贴主管部门投诉电话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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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有活动记录。 |
1 |
未开展活动不得分,开展一般性活动得0.5分,开展有一定规模活动或开展活动2次以上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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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进行物业接管验收,与业委会签订合同,双方职责权利明确。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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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
1 |
包括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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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诺,各岗位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 |
2 |
符合2.0分,基本符合1.0分,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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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服务方式。 |
2 |
未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扣1分;年度满意度调查少于业主总户数50%的,扣0.5分;没有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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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和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 |
2 |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分,主要检查:物业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发现一处不完整不规范,扣0.2分;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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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业主档案及各项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完善,分类合理,检索方便。 |
1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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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地点标识明显,办公环境整洁。 |
1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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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年度物业综合服务费和公摊费用的收支情况。 |
2 |
执行有关规定1.0分,未执行0分;物业费收支公开1.0分,每少1次扣0.5分;公摊费公开1.0分,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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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性用房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单独列帐,每年在小区内公布不少于一次。 |
1 |
符合1.0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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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主出入口、宣传栏等处公示项目经理姓名、服务电话,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
2 |
每少一项公示的扣1分,公示内容不清晰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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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计算机等信息化管理手段。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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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6分) |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门牌号、路标等标识明显,维护完好;有宣传橱窗,内容每季度更新;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讲文明树新风”和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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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违章搭建、违规装修、车库、车棚居住和经营等行为及时制止、报告执法部门,并有记录。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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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
2 |
符合2.0分。未按规定设置或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之处,每处扣0.2分,有安全隐患每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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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等现象;阳台封闭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外凸;空调安装位置统一;不得安装户外防盗窗。 |
2 |
符合2.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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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范。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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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或在小区公告。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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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修理、回访记录齐全。 |
1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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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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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畅通,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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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对讲系统完好,闭门器开关灵活。 |
1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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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
2 |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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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二次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有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预案。 |
2 |
设备运行正常、无渗漏2.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 5分;有二次供水水质保障措施1.0分,无措施不得分;有停水及事故处理预案1.0分,无预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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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设施齐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标志,紧急对讲系统正常,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有乘座礼仪宣传,电梯内公益广告比例大于20%;电梯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供暖设施完好且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预案。 |
3 |
电梯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扣1.0分,其它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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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等其他设施设备保养完好,运行正常。 |
1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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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维护及消防、车辆管理
(15分) |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有值班记录,举止规范,认真负责。 |
3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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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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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
3 |
设施和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无应急预案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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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停放基本有序,合理划分停车位,外来车辆有进出登记记录。 |
3 |
制度完善1.0分,基本完善0.5分;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放扣0.1分;车辆进出无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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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
2 |
符合2.0分。制度不全或不落实扣1.0分,乱停放每辆车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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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并有相关记录。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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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
(19分) |
小区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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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杀灭。 |
5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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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无乱贴乱画、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楼梯栏杆扶手、单元门、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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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体育健身设施正常运行,无挪用和侵占现象。 |
2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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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箱(筒)旁不得有裸露垃圾;小区内道路及其它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
3 |
发现一处裸露垃圾扣0.2分,发现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丢现象每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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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
2 |
未实行现行责任制的扣1.0分,无专职的清洁人员、无明确的责任范围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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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无饲养家禽,敞放宠物现象,7..00—19..00无在外遛放宠物。 |
1 |
发现一列现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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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9分) |
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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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树木养护措施完善,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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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绿化带无晾晒衣物等,车辆无压占绿化带。 |
2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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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均设置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绿化带无杂物、烟头、碎石块等杂物。 |
3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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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情况及参与重大活动成效(10分) |
物业服务企业对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执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调查评价。 |
2 |
满意得2分,基本满意得1分,不满意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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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 |
4 |
满意率高于67%的得4分;满意率低于67%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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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活动情况评价。 |
4 |
积极参与的得4分,业主不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扣2分,物业服务企业不积极参与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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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5分) |
建有志愿者服务队,物业公司有参与,并经常开展活动。 |
2 |
建有志愿者服务队得0.5分,每开展一次活动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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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物业公司参与日常管理,正常运行,有记录。 |
3 |
建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得0.5分,设施完好得1分,有专人管理得0.5分,有活动记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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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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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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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
抄送:六城联创成员单位。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住规建发〔2016〕411号联合.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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