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燃气钢瓶二维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9-20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市政园林局、温州市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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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站所(分局)、相关科室,各燃气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瓶装燃气、散装液化气罐销售管控工作,保障瓶装燃气流向安全可控,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乐清市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6〕60号)和杭州G20峰会维稳安保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瓶装燃气行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市政园林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