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垦、农机)厅(委、局、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据全国农业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规划,按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投资方式、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加强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农业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粮食产能、支撑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聚焦政府投资职能。适应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新形势,以跨地区、跨流域、跨行业和涉及大宗农产品总量平衡、重大布局的建设专项为重点,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领域建设,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继续加强直属单位条件建设。 (二)突出农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粮食产能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重大建设需求,实施一批集聚生产要素、改善生产条件的重大工程项目,着力夯实农业转型升级的物质基础。 (三)加强项目整合优化。针对部分项目小、散、杂、乱的状况,进一步加大整合创新力度,适度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扩大覆盖范围,推动农业建设项目数量由多变少、单体投资规模由小变大,投资整体效益大幅提升,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四)积极促投资稳增长。着力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补短板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不新增过剩产能、不开展重复建设、不产生挤出效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创新农业建设投资方式,吸引金融资金和民间投资,形成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新格局。

三、重点支持领域

着眼于构建精干、高效的“十三五”中央农业投资体系,围绕以下工程专项,结合有关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和支持方式(详见附件1),提出本省(区、市)、本单位2017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需求建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支持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和棉花、糖料、油料、农垦天然橡胶等田间工程,以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主要支持种植(含牧草)、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圃、场)、育种创新基地、国家品种测试站、国家级和区域性制(繁)种基地建设等。 (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主要支持农业行业生产安全信息监测能力建设、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国家级和区域性农业灾害事故处置中心建设等。 (四)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主要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和渔政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等。 (五)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支持重大农业科学工程、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精准农业示范项目等。 (六)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主要支持种养一体循环农业示范、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等。 (七)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主要支持东北黑土地保护、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草原保护与建设、农业野生植物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等。 (八)品牌特色农产品培育提升试点工程。按照 “全产业链条设计,菜单式选择,填平补齐”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种繁育、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检验检测、质量追溯、信息化建设和品牌创建等关键环节。

此外,按照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要求,继续安排农垦公益性建设、垦区危房改造及农业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提升等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本地区、本单位相关规划,认真梳理本地区农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建设重点,精心组织编报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确保草案科学合理、契合实际、符合中央投融资改革有关要求。 (二)从严控制编报规模。对已批准规划或工作方案的专项,依据规划年度任务提出2017年中央投资需求。对规划还未确定的各类专项,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和实际需要,比照今年本区域本单位投资规模,提出2017年中央投资需求。此外,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其他属于中央事权范围、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具备工作基础的专项。 (三)切实强化沟通衔接。要结合现行投资管理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于发展改革与农业两部门联合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行业专项,要按照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协同开展投资计划编报等工作。对于以农业部门为主管理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专项,主动沟通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落实地方投资,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四)扎实推进项目管理创新。列入2017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的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中农业部审批的专项,要尽快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开工建设。农业部已立项但未安排中央投资的项目,要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相关信息。要坚决贯彻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管理权限下放后的承接管理,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农业工程项目的具体方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促投资稳增长作用,提高中央投资效益。

请各单位于8月22日(星期一)前将2017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及投资计划需求表(附件2)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司局(各1份),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工作/综合文档管理”上传电子文档)。对加强农业投资管理、优化农业投资方式、谋划农业重大项目、提高农业投资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也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杨军 010-59193252  冯蔓蔓 010-59192550

 

附件1.2017年有关专项支持方向及建设重点

2.2017年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需求表

     

2016年8月11日

 
依据《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国草种质资源保护系列名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及各类品种资源的区域布局,新建和改扩建农作物、畜禽和水生动物种质资源库(圃、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基础设施,完善种质资源材料的收集、整理、评价、鉴定、共享、分发等设施装备。 依据我国现有育种体系建设基础和国家科研单位、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布局,结合现代种业发展需求,促进以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相互配合,推动良种引进与自主选育相互支撑,新建和改造农作物、畜禽和水生动物国家级育种创新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田间工程和仪器设备等。 以我国生态区划分为依据,以品种布局为基础,建设完善国家级农作物、畜禽和水生动物品种实验站、种畜性能省级测定站、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品种登记认证检测分中心等,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品种测试需要的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设备购置,改善信息处理条件。 依据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围绕粮食、主要经济作物等农产品的良种(种苗)需求,建设完善农作物、畜禽、水生动物国家级和区域性制(繁)种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善相关生产设施条件,提升仪器装备水平。 以动植物疫病虫害、草原灾害监测为重点,提升信息报送水平。针对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控制的特点,加强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规定的16种优先防治病种、13种外来动物疫病及重点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及其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和监测站。围绕农作物和草原重大病虫(鼠)害疫情区域联防联控,突出5种主要作物和11种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重大病虫以及牧区草场主要鼠虫害,提升病虫发生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带和常年重发生区的联合监测能力。根据草原灾害发生情况和区域特点,分区域加强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手段,以强化农业政务管理、行业运行监测、信息综合服务为目标,由部直属单位统筹建设平台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打造农业云和农业大数据平台。对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应用支撑平台进行云化升级,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 按照跨区域、跨流域、跨行业布局的思路,建设国家级、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区域性渔船避灾设施。根据动物疫病发生规律和防控工作实际,建设国家级和区域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监测、应急防护、消毒扑杀、移动式无害化处理和兽药、生物制品监管等设施设备;建设国家外来动物疫病中心和区域性分中心,建设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带;建设完善动物防疫指定通道、牧区防疫专用设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设施,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监察、兽药风险监测设施等。根据农作物、草原和重大病虫鼠害疫情种类,建设区域性联防联控植物保护中心(草原植保中心),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存施药机械、农药、运输工具等物资装备,配套建设生防天敌扩繁基地和染疫种子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区域性的草原灾害物资储备库和草原防火站,配备灾害防控设施设备。建设渔港、渔船补给基地等区域性渔船避灾设施。 优先建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内尚未安排的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专业分中心,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和完善模拟验证试验条件;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训基地,配备教学和常规检测设备;择优选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追溯管理示范点及乡镇监管示范站,配备必要的监管脊椎素设施设备,打造标准化监管样板。 优先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到位的区域,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统筹完善省级、市级、县级综合执法设施装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场所、罚没物品临时存储设施场所和移动执法平台,以及农业执法(督察)专用车辆和运输车辆。 支持海区禁渔区线内和内陆大江大河及通江支流、大型湖泊、边境水域渔政执法机构配备30-300吨级渔政船(执法快艇),并在重要区位配套建设渔政码头、扣船所等设施。 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目标,围绕农业科学研究基础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体现国家意志、自主创新占主导性作用、对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重大农业科学工程和重大农业专用装置,相应建设科研用房、仪器设备、试验基地等方面内容。项目建成后,填补相关领域重要农业科研装置空白,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跨越引领能力。 围绕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等突出问题,攻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破解重大区域性问题,重点支持农业部以“学科群”布局且已命名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优先支持《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内未安排的综合性、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仪器设备购置、田间长期定位观测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分工协作、资源共享。 结合我国综合农业区划和产业发展布局,围绕着共性技术攻关需求和技术集成创新转化,优先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建设科学试验基地,启动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农业全程机械化科学试验基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与科学试验相适应的田间工程和设施设备,力争建成覆盖全国、重点突出、功能明确的全国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网络。 围绕推进农药化肥减量使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引领未来农业发展方向,选择部分农业信息化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精准农业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大型农机自动导航、田间灌溉自动控制、农田作物变量施肥等大田作物精准作业和精准控制示范,圈舍环境实时监测、精准饲喂、动物行为监测等畜禽养殖精准农业示范,池塘环境感知分析、水质监测、精准投喂等水产养殖精准农业示范和温室环境感知调控、水肥一体化、生产过程管理等设施园艺精准农业示范。 在500个农牧生产大县,整县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重点在生猪奶牛肉牛肉羊优势产区建设饲草料基地,大中型养殖场建设“三改两分再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区域性标准化屠宰场。项目县结合当地种养殖结构和农牧业副产物特点,确定合理技术模式和建设内容。 支持以县为单位整体开展畜禽粪便、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站、农村沼气工程、病死畜禽处理中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站、废旧地膜利用中心、屠宰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利用设施等。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明确管护经费来源,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建设与运营,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程监管模式。 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黑土区实施土地平整、黑土回填、配套建设有机肥堆沤场、配肥站、秸秆还田机械等。 以流域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为基本理念,重点支持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设施建设。 在6个重点区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推进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启动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选择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和珍稀濒危农业野生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建设农业野生植物和水生生物保护区,配套建设管护设施、宣传教育设施和外来入侵生物防治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