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重点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6日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