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文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意义非常重大。文件是继2004年国务院发布投资体制改革文件之后的又一重要文件,与2004年相比,不仅包含了投资活动的内容,也包括了融资方面,是当前及今后时期投融资领域推进供给侧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政策亮点: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投资主管部门或审批协调机构作为首家受理单位,提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二是探索“不再审批”管理模式。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企业投资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三是创新“多评合一”的中介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针对当前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实行并联评审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类评估评审事项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多评合一。四是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政府投资,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五是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有助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六是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方式,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通过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其作为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