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省能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拟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根据相关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请于8月19日前反馈我委。反馈方式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1.传真: 0571-87051722;2.电子邮件:zjnyjdlc@126.com。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