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酒业(食品)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省黄酒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黄酒领域的研究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现黄酒行业转型升级。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位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59号)要求,决定举办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由省政府主办,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承办。本次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主办部门为省经信委,由浙江省酒业协会、浙江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特设立2016年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酒业协会。同时成立评审组,设组长(裁判长)一名。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本省黄酒企业的在职职工。赛前请提交社保参保证明。
(二)参赛选手必须由所在企业推荐,经各市选拔组队参加。
(三)参赛选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五年以上相应工种经验。
(四)已获得过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
三、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命题以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大赛技术文件详见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
四、奖励办法
1.对于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前五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前五名(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2.省总工会确定市场急需、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可比性强的部分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可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具体职业(工种)及要求以省总工会文件为准。
3.获得决赛前十位的选手,由浙江省酒业协会授予“十佳品酒师”称号。
五、竟赛安排
1.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部分。初赛由各市经信委负责牵头,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竞赛组委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各市选拔后组成一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总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名额分配见附件2)。
2.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5日
决赛时间:2016年10月20日—21日
决赛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黄酒学院(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151号)
3.联系方式
竞赛决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1号楼310室
联系人:诸光明 张国平
电 话:0571-85167140 传 真:0571-85167140
省经信委企业管理培训处:
联系人:俞能,电话(传真):0571—87055564,
邮箱:28175435@QQ.COM。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黄酒学院
联系人:王章伟 吴敏杰
电话(传真):0575-88009406
六、其他事项
1.各地区确定领队1人,负责本地区参赛选手的联系、确认等相关事宜。
2.领队、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均自理。
3.其他未尽事宜,通过召开组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有关竞赛最终解释权归竞赛决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 竞赛决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各地市决赛名额分配表
3. 大赛报名表
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
——黄酒品酒师竞赛组委会
2016年8月3日
附件1
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
——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陈建忠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沈建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管理培训处处长
傅建伟 浙江省酒业协会会长
黄晓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刘伟龙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工纺织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章谷成、胡普信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章谷成
副主任:胡普信、邹慧君
成 员:诸光明、寿泉洪、孙剑秋、魏桃英、俞 能
附件2
各地市决赛名额分配表
经各市初赛选拔40人参加决赛,分配原则为:根据各地区黄酒酒实际产量在全省所占比重及黄酒产业的发展状况,划分赛区及分配名额
市、赛区 | 名额 |
杭州市 | 2 |
温州市 | 2 |
宁波市 | 3 |
绍兴市 | 16 |
嘉兴市 | 4 |
金华市 | 3 |
湖州市 | 4 |
台州市 | 3 |
衢州市 | 1 |
舟山市 | 1 |
丽水市 | 1 |
附件3
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
——黄酒品酒师竞赛决赛报名表
市
姓 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性 别 | 民 族 |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
技术等级 |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通信地址 | 邮 编 | |||||
手 机 | 电 话 | |||||
传 真 | ||||||
工作简历及技术 特点 | ||||||
工作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上级相关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9月15日之前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