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7-22 10:3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标准技术评估工作,提高国家标准立项的科学性、权威性,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效益,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委员,组建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对国家标准技术评估工作发展方向、制度设计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对国家标准申报项目提供立项评估专家意见;

--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评估和考核评价提供咨询意见;

--对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提供论证意见。

二、专家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国家标准技术评估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国家宏观政策,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掌握相关领域政策及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标准制定、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经历。

(三)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应为副高以上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企业高管(副总及以上职务)职称不限,但应有硕士以上学位,主管或从事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程序

(一)填报表格。登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www.sa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信息表》,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提交材料。申报专家可选择自荐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提交材料。选择自荐的,专家本人将《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信息表》纸质版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领域审评能力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评估处。选择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公函,说明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连同推荐专家《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信息表》纸质版一并寄送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评估处。

四、专家聘任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库,入选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委员会后,由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按照规定参与评估工作。

联 系 人:高艳玲,李 娟

联系电话:010-82261048(传真)/82261073

电子邮箱: spzxpgc@126.com

邮寄地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评估处(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

附件: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信息表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2016 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