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认证认可领域在研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16-07-22

认办科〔2016〕15号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认证认可领域

在研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背景下我国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和低碳产品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区域优势特色有机产品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两个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规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认证认可领域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现将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