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6-2016-0009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为规范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申请和审查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及《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评分标准》、《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docx

2.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评分标准.docx

3.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申报书.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