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7-18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6-2016-0009
|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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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为规范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申请和审查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及《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评分标准》、《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