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起,对我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为做好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顺利实施,规范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精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规定,制定《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7月12日

 浙海渔计[2016]24号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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