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强对已公告的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的动态管理,督促其保持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并改进提高,我们组织编制了《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8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传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46

电子邮件:ship@miit.gov.cn

附件: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定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