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今年我市对粮食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出台了早稻种植补贴政策。为确保早稻种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尽可能减少或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1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申报工作 

检查乡镇(街道)补助政策公布情况、申报工作流程情况,村委会公示资料,乡镇(街道)核实、公示、补贴档案等情况。 

(二)抽查种植面积 

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3个村。每个村抽查2-3户核实早稻种植面积。 

二、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3日—7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二)人员安排 

检查组由市农业局有关科站人员组成,张美赋副局长为组长。下分四个小组分片负责,各乡镇(街道)需派相关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第一小组:赵丽芳、项雄、王晓峰,负责检查柳市、翁垟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等;  

第二小组:周敏、高仁榜、邵德忠,负责检查北白象镇、磐石镇、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等; 

第三小组:方浩、卢启强、虞飞博,负责检查虹桥镇、蒲岐镇、南岳镇、淡溪镇等。 

第四小组:胡文杰、黄鹏武、江洪,负责检查清江镇、南塘镇、芙蓉镇、岭底乡、雁荡镇等。 

三、检查结果通报及处理 

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通报各乡镇(街道)。 

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需进行整改,重新核实农户的早稻种植面积并行文上报。 

乐清市农业局 

2016年6月20日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