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现就在全省组织举办“浙江好项目·2016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发现一批实体经济和制造业领域的“浙江好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围绕七大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11个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对接一批创业创新好项目,为“浙江制造”注入新活力,加快我省制造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共同指导,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71.com.cn)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宣传策划、建立大赛的网络报名平台和项目库,聘请专业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指导和帮助设区市办好选拔赛,组织举办省总决赛,开展优秀投融资机构评选等。

  创新创业大赛分为各市选拔赛与全省总决赛,设区市选拔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进入全省总决赛,各市经信委牵头负责设区市选拔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小微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70号)、《关于小微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的补充通知》(浙经信企创便函〔2016〕59号)。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参赛项目征集。此次大赛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制造业领域,请各地按照《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七大万亿产业规划,重点面向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组织好参赛项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从参加此次赛事的项目中筛选出一批好项目建立全省创业创新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培育扶持,并组织各级政府产业基金、相关投融资机构与入库企业开展融资对接。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各级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参赛项目的征集、辅导、评审等阶段,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当地政府产业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营机构主动参与,积极对接大赛选拔出的好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对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投资参赛项目的,财政部门应在政府产业基金绩效考评时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并视情采取相应的政府产业基金让利措施予以激励。

  (三)发挥产业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基金管理模式创新,更充分、灵活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地参照“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的操作方式,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形成创业创新重点示范效应。

  联系人:

  浙江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处 赵伟,联系电话:0571-87059131;

  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朝晖,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夏海民,联系电话0571-85108172;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夏慧民,联系电话0571-85270566;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张云松,联系电话0571-8775811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