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分 类: 房地产市场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现对《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101号)有关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删除第二部分(三)关于一级资质变更中的“注册资本”。

二、删除附件材料目录(五)中的“验资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