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暨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夯实农村经济基础,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经研究,现就我区实施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以“强村富民、强基惠民”为目的,按照重点扶持薄弱村、规范提升富裕村、带动发展一般村的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增强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为民办事能力,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2.主要目标:力争3年内,全区42个村基本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年收入20万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双强村”。
二、培育产业促“强村”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村集体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结合农业“两区”创建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以提升组织化程度、打造品牌、实施原产地保护为切入点,通过返租倒包、股份合作、统一营销等方式,参办农民合作社和加工企业,发展一批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强村。区级涉农推广平台,免费宣传集体经济薄弱村大宗农产品。全区每年培育现代农业强村2个以上。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村集体依托农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明,参办经济实体,发展一批具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民俗体验、特色餐饮等功能的旅游村与旅游社区。推广流转闲置农房发展特色民宿的经验,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农房,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众筹共享”“公司+农户”等开发模式,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税务、土地、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帮扶指导,支持“农家乐”“民宿”“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社区、特色旅游村”等新业态发展。积极利用本地媒体旅游专刊专版专栏,免费宣传乡村特色旅游。
    5.大力发展来料加工。充分挖掘集体经济薄弱村半劳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村集体主动对接鞋包、服装、文化用品、节庆用品、旅游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参办来料加工服务组织或提供来料加工场所,发展一批生态型、无污染、低能耗的来料加工强村。切实抓好集体经济薄弱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来料加工市场信息交流平台。
    6.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村集体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推广平台、温州农信“丰收购”“丰收家”、温州邮政邮乐网等电商平台和“农村淘宝”村级电商服务站,整合本村及周边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资源,搭建平台,搞活营销,服务物流,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强村。全区每年培育电子商务强村1个。
    7.大力发展三产服务业。鼓励村集体作为投资主体,为农村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性服务。鼓励村集体牵头规范组建劳务组织,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环卫保洁、河道保洁等工作。鼓励村级集体成立物流运输、市场推广、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维修管护等服务。
三、发展物业促“强村”
    8.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留用地和存量房产兴办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商铺店面、写字楼、仓储设施、来料加工场所等物业房产。鼓励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农家乐经营点、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所举办的农贸市场如管理不到位,无法满足文明、卫生、平安建设创建等事关重大民生工程的,可通过回购、回租、托管等形式推进所属市场的改造升级。村第一书记、结对单位扶持村集体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物业项目。
    9.创新开发方式。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结合中心村建设,在区位较好的区域中心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鼓励多村联合,由街道统一操作,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联建或联购物业。
    10.创新运作机制。鼓励集体经济较发达但存量资产少、发展空间受到制约的村,与存量资产丰富、土地空间多的经济薄弱村结对发展,通过签订联合投资物业协议,明晰产权和收益分配。对市场前景好,村集体缺乏开发实力的项目,可实行“BOT”模式开发。
四、深化改革促“强村”
    11.激活农村资产。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有序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承包地(林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实现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担保权能,为村集体搞活资产经营创造条件。统筹规范管好村集体资产,严肃处理将村集体资产转移到老人协会等村级组织逃避监督的行为。
    12.放活农村资本。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金,创办农村资金互助会、扶贫资金互助会、合作社信用部、融资担保体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村级合作金融组织服务对象不得为外村村民,单户最大借款额度或担保额度不得高于总资金的10%,占用费不得高于当地民间借贷利率和农信担保公司收费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13.支持股份合作。鼓励村集体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鼓励由村集体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集中资金、资产、资源,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组团式发展集体经济。
    14.调适村庄规模。适度调减行政村数量,稳妥推进小型村、空心村、空壳村、偏远村的“撤并”和“村改居”工作。“撤并”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予以奖励。加快建立和村庄规模相匹配的运行经费补助机制。
五、规范管理促“强村”
    15.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预决算制度,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生产。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提升村账乡代理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条件的经济强村可探索聘请专业化机构代理村级财务,同时进一步规范老人协会农贸市场摊位费收取与开支等。
    16.规范产权交易。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村集体达到一定标的额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公开交易。严格执行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探索开展农房交易法律见证方式,确保交易安全。加大对村集体资产发包协议的清理力度,通过公开交易提升溢价率。
    17.强化监管问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落实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制度。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审签单》;对违反决策程序的,街道纪工委要从严追责。落实物业资产监管制度,村集体不得擅自转让、变卖各级财政扶持建设的村级物业资产;因特殊原因需转让、变卖的,需征得街道同意并报区财政局备案,所得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六、合力帮扶促“强村”
    18.加强用地保障。确保将年度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积极稳妥规范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应优先满足农户建房、农村公共设施、村集体物业建设。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应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者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用足用好村级留用地政策,留用地开发可按照“打破地域界限、相对集中供地”的原则,由街道安排相应地块,统一实施建设或村际联合开发,并优先发展集体物业。加强村级留用地管理,确保村级留用地发挥好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鼓励安排一定比例下山搬迁安置小区配套用房,用于发展集体物业。
    19.加大财力支持。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增收项目,可纳入扶贫开发补助范围。市财政单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按照因素分配法对区实行转移支付,实行转款专用,区财政优先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使用
    20.落实税费减免。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物业建设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和房屋登记费,免收白蚁预防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本级收入部分;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减免后由同级财政补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支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且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1.强化项目扶持。经发、国土、住建等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对集体经济项目尤其是物业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企业,优先列入规划,优先安排入园。对村集体实施的土地流转、现代农业、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农田水利、河道整治、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立项。
    22.完善结对帮扶。健全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制度,通过领导联挂、机关部门结对、商会和企业帮扶、干部下派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至少挂钩联系一个薄弱村。联村领导和下派干部要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选准选好项目;包村部门单位要从资金、信息、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帮扶企业要通过公益捐助、融资担保、短期借款等帮助解决资金问题。
七、加强领导促“强村”
    23.加强组织领导。区党委将成立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区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组宣部、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经常性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薄弱村转化问题,制定出台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抓好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要合力抓,组织精干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发展任务,逐村逐年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村级组织是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要增强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用足用活政策。
    24.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各司职责,密切配合。组宣部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区级相关单位与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制定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国土部门要积极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科技部门要推动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创业创新中关注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和服务工作。
    25.加强督考力度。重视过程把控,及时研究解决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街道、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绩、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调整岗位等措施。街道要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突出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各街道要按照“可看可学、务实管用”的要求,认真总结推广一批发展集体经济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全区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附件
            全区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1 全区每年培育现代农业强村2个以上。区级涉农推广平台,免费宣传集体经济薄弱村大宗农产品。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各街道
2 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帮扶指导,支持“农家乐”“民宿”“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社区、特色旅游村”等新业态发展。积极利用本地媒体旅游专刊专版专栏,免费宣传乡村特色旅游。 经发局※;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市场监督、公安、消防、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各街道
3 积极搭建来料加工市场信息交流平台。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经发部门;各街道
4 村第一书记、结对单位扶持村集体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物业项目。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组宣、国土、财政等部门、各街道
5 全区每年培育电子商务强村1个。 商务局※、各街道
6 加快有序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承包地(林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实现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担保权能。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国土部门;各街道
7 统筹规范管好村集体资产,严肃处理将村集体资产转移到老人协会等村级组织逃避监督的行为。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纪委、民政等部门;各街道
8 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金,创办农村资金互助会、扶贫资金互助会、合作社信用部、融资担保体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经发部门;各街道
9 规范收支预决算制度,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生产。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提升村账乡代理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各街道
10 将村集体达到一定标的额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县、乡两级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公开交易。加大对村集体资产发包协议的清理力度,通过公开交易提升溢价率。 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纪委;各街道
11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落实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制度。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审签单》。 纪委※、组宣、海洋渔业与农林、民政等部门;各街道
12 落实物业资产监管制度,村集体不得擅自转让、变卖各级财政扶持建设的村级物业资产。 各街道
13 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加强村级留用地管理,确保村级留用地发挥好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国土部门※;各街道
14 积极争取省、市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统筹财力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各街道
15 对集体经济项目尤其是物业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经发※、国土、住建等部门
16 健全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县乡领导联挂、机关部门结对、商会和企业帮扶、干部下派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县乡党政领导至少挂钩联系一个薄弱村。 各街道
17 成立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协调小组。 党政办
18 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市级相关单位与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组宣部※;
各街道
19 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街道、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绩、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政办※、组宣部、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各街道
20 重视对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的督查指导,强化过程把控。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调整岗位等措施。 组宣部※、海洋渔业与农林部门
21 各街道要按照“可看可学、务实管用”的要求,认真总结宣传一批发展集体经济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