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9号公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已废止】
发文时间:
2016-06-13 00:00:00
发文机构:
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