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种站〔2016〕8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种苗站:

  为掌握我省2016年上半年全省林木种苗花卉生产与供应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上半年林木种苗育苗和花卉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本辖区范围内从事种苗花卉生产经营的各类苗圃、企业和农户。

  (二)调查内容。2016年上半年育苗与供应情况、2016年上半年苗圃及育苗分类情况以及花卉产销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在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文件公告栏下载)。

  二、报送时间

  各县将数据上报市种苗站,经市种苗站汇总后于2016年7月15日前上报省种苗站。

  三、报送要求

  1、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逐级统计汇总。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填报数据,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

  2、各地要认真按照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和“说明”填报。统计数据与以往同期同类数据进行比对,如有较大变动,要写出说明。

  3、总结本辖区2016年上半年林木种苗统计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表格以文件形式报送,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农民信箱(电子文档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表格采用Excel格式)。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凯林巷18号 联系人:李庆荣

  电 话:0571-86038909 邮 编:310020

  附件:1、2016年上半年育苗与供应情况统计表

  2、2016年上半年苗圃及育苗分类情况汇总表

  3、2016年上半年花卉产销情况统计表

  4、2016年上半年花卉产业总产值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