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组织

考核由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考核办法由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6年年末,对全年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分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共性任务主要包括创建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台帐资料档案管理等。个性任务主要是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任务分解以及相关创建工作任务。

五、计分办法

根据各创建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各考核单位总分由共性任务分和个性任务分两部分组成(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市考绩办按照《乐清市2016年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牵头单位我局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数按比例折算后,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的考绩总分值。

附件:1. 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责任单位考核分类

      2. 2016年度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市直机关考核评分标准

      3.2016年度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责任单位

考核分类

类别 

考核单位 

考核总分 

备注 

一档 

市宣传部、市住建局、市旧城建设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农业(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市社科联、乐清日报社、市档案局、团市委、市文广新局、联创办 

200分 

共14个 

二档(只考核共性任务) 

市府办、市农办、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文明办、市发改(粮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人力社保局、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电信公司 

100分 

共19个 

 

 

2016年度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市直机关考核评分标准 

 

一、共性工作任务(100分) 

责任 

单位 

序号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市直各有关单位 

1 

领导重视,明确任务,根据《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 

20 

有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得10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得10分;无报送不得分。 

2 

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本单位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台帐资料的建立,并落实专人负责。 

20 

有专人负责、台帐资料齐全并报送得20分。 

3 

建立本单位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 

20 

建立本单位领导小组且报送得20分。 

4 

结合本单位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2次以上群众参与的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宣传活动。 

20 

12月前完成1次、有主要领导参与的活动,得10分;完成2次、有主要领导参与的活动,得20分。 

5 

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报送创建信息至少1次。 

20 

4次(含)以上得20分,报送3次得15分,2次及以下不得分。 

附件2 

二、个性工作任务(100分) 

 

 

序号 

责任 

单位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1 

市委宣传部 

完成乐清历史文化名人评选活动后续宣传推广。 

50 

根据计划开展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创作八景图,绘制八景地图;在八景遗址设置标志碑,在市民文化公园核心位置设立八景浮雕长廊,在北大街入口广场设置八景文化柱。 

50 

根据开展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2 

市住建局 

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初稿。 

30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完成乐清市城市紫线规划划定。 

30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利用现有历史建筑等方式,建设集展览展示、瞻仰纪念、宣传教育为一体的红色文化陈列馆,修复建立一批名人故居专题博物馆或陈列馆。 

40 

完成规划设计得分。 

3 

市旧城建设办公室 

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道路及管线整治工程之“一街六巷”道路及综合管线整治。 

25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完成清河南路景观工程11400平米景观、绿化。 

25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内洪宅、周宅、警报机楼、人行乐清支行旧址、国民党乐清县党部、乐成明代城墙遗址等处腾空、置换、抢救应急维修、晋级工程。 

25 

7月份前制订腾空处置方案得10分,10月份前完成腾空得10分,12月底前有进驻施工得10分。 

修缮徐可楼名人故居和古建筑,设立开元巷洪宅乐清民俗博物馆。 

25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4 

市旅游局 

完成黄坦洞自驾车营地老路延伸、改造及黄坦坑水库新游路配套工程。 

30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完成黄坦洞景区入口及五龙谷游路配套工程。 

30 

7月份前启动得10分,完成得满分。 

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宣传名城创建。 

40 

有照片、有资料、有专人负责,有开展活动得分,没开展不得分。 

5 

市农业(林业)局 

完成全市约340棵古树名木的立碑挂牌。 

100 

4月份前向各镇街(单位)提供古树名木和碑牌等材料,得40分;11月底前向名城办提供全市古树名木挂牌立碑情况的照片、文字等资料,得20分。材料不齐全的,酌情扣分,超过20%未完成的,则该项不得分。 

6 

市财政局 

落实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办公经费。 

20 

完成得分。 

落实创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文本编制、评审,申报经费。 

20 

完成得分。 

落实乐清历史文化名人评选活动后续宣传推广经费。 

20 

完成得分。 

落实刊物《乐清文化遗产》,《乐清古城》、《乐清古建筑》等地方文献编撰出版经费。 

20 

完成得分。 

落实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内5处晋级文保单位修缮工程方案编制、图纸设计等经费。 

10 

完成得分。 

落实乐清历史文化、地方文献调查、发掘、研究、整理工程的选题、课题分工、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调研经费。 

10 

完成得分。 

7 

市教育局 

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学校宣传栏里有介绍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文物古迹、博物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等历史文化名城的知识内容。 

20 

有照片、有资料、有专人负责,有开展活动得分,没开展不得分。 

结合学生活动积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名城创建”为主题的活动。 

20 

校级有活动计划安排得10分,有组织检查得10分。 

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实践活动。每学期组织师生参加一次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实践活动,走访历史街,参观历史博物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村落的保护活动。 

20 

根据完成比例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组织参与乐清历史文化名人宣传推广等后续活动。 

20 

根据参与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做好本系统内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20 

有专人负责的10分,有保护计划等文字照片得10分。 

8 

市文联  

参与乐清历史文化名人宣传推广的后续相关工作。 

50 

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化采风活动,宣传名城创建 

50 

至少开展2次以上,查记录、看台帐。 

9 

市社科联 

完成两次乐清文化名人研讨会。 

25 

根据完成比例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完成《乐清历史文化名人汇编》。 

25 

根据完成比例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开展乐清抗倭史研究前期准备工作,筹编《乐清抗倭史》,创作抗倭名人文艺作品。 

25 

有专人负责,有计划并能完成得分。 

编写乐清历史简本、乐清历史文化编年简本 

25 

有专人负责,有计划并能完成得分。 

10 

乐清日报社 

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开辟创建专栏。 

25 

有专栏得分,无专栏不得分。 

专人负责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有关报道,做到有活动就有报道。 

25 

有专人负责,有报道得分,根据完成比例酌情给分。 

组织参与乐清历史文化名人宣传推广等后续活动。 

25 

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组织宣传乐清历史文化名人,每月安排2期名人专刊。 

25 

完成得分。 

11 

档案局 

提供乐清抗倭资料。 

25 

提供材料得分,无提供不得分。 

提供乐清运河文化研究材料。 

25 

提供材料得分,无提供不得分。 

提供乐清史、志材料。 

25 

提供材料得分,无提供不得分。 

根据创建需要,收集、提供历史文书及相关档案资料。 

25 

提供材料得分,无提供不得分。 

12 

团市委 

指导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实践活动。组织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实践活动,走访历史街,参观历史博物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村落的保护活动。 

50 

有计划,积极组织参与得分,根据组织参与次数、效果酌情给分。 

组织参与乐清历史文化名人宣传推广等后续活动。 

50 

根据参与情况酌情给分,完成得满分。 

13 

文广新局 

完成创建乐清市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及汇报展示片(PPT)。 

1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继续推进南閤牌楼古街立面改造,今年完成南閤牌楼古街12间立面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 

2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晋级市级文保单位徐可楼抢救应急维修工程。 

1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完成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省级文保单位达到8处。 

2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完成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达到19项。 

2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完成出版《乐清古城》《乐清古井》《乐清古塔》系列丛书。 

1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完成编印《乐清文化遗产》。 

10 

12月底前完成,得满分。 

14 

联创办 

加强名城创建的宣传 

40 

利用联创工作群、联创督专等平台,宣传名城;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协同名城办对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创建进度督查。 

30 

协同名城办对创建责任单位不少于2次的工作进度督查;达到2次得分30分。 

协调名城办对名城创建各责任单位的考核 

30 

参与协调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的该项得分。 

附件3 

2016年度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一、共性工作任务(100分) 

责任单位 

序号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乡镇街 道 

1 

领导重视,明确任务,根据《乐清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 

10 

有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得5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得5分;无报送不得分。 

2 

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本单位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台帐资料的建立,并落实专人负责。 

10 

有专人负责、台帐资料齐全并报送得10分。 

3 

建立本单位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 

5 

建立本单位领导小组并报送市名城办得5分。 

4 

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报送《乐清文化遗产》《名城创建简报》创建信息。 

10 

被《乐清文化遗产》《名城创建简报》采纳的,采纳1篇得2分,2篇得4分,3篇得8分,4篇(及以上)得10分。 

5 

做好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宣传、保护。 

10 

有宣传活动计划得5分,有2次以上保护宣传活动得5分,不足2次扣3分。 

6 

结合本单位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2次以上群众参与的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宣传活动。 

15 

12月前完成1次、有镇街主要领导参与的活动,得5分;完成2次、有镇街主要领导参与的活动,得15分。 

7 

做好辖区内古树名木挂牌立碑保护。 

15 

有照片、文字等资料,7月底前完成得10分;11月底检查牌碑完好率,碑牌完好率100%的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完好率低于50%的,扣5分。 

8 

做好本辖区内文物、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 

15 

有照片、文字等资料,7月底前完成得10分;11月底检查牌碑完好率,碑牌完好率100%的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完好率低于50%的,扣5分。 

9 

发动当地学者专家撰写《乐清古桥》《乐清古城》《乐清古井》《乐清古塔》《乐清古建筑》《乐清古亭(廊)》等系列丛书的文章。 

10 

根据辖区内文物点以上古桥、古城、古井、古塔、古建筑、古亭(廊)数量,为系列丛书编写提供文章,按时完成提交任务的得10分。 

二、个性工作任务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1 

乐成 

街道 

做好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洪宅、周宅、警报机楼、人行乐清支行旧址、国民党乐清县党部、中和巷徐可楼宅等处产权所有人政策处理和腾空维修方案设计。  

100 

7月份前制订腾空处置方案得30分,10月份前完成腾空得40分,12月底前有进驻施工得30分。 

2 

仙溪镇 

完成国家重点文保单位南閤牌楼群维修和环境整治,落实立面改造政策处置。 

100 

7月份前完成12间立面房腾空处置的30分,11月份前完成立面改造维修得70分。 

3 

淡溪镇 

王十朋纪念馆第四期工程,建成藏书阁主体800平方米。 

30 

7月份前启动建设得10分,12月份前完成工程得20分。 

建设翁卷纪念馆300平方米。 

30 

7月份前启动建设得10分,12月份前完成工程得20分。 

建设林氏宗祠,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20 

7月份前启动建设得10分,12月份前完成工程得10分。 

修缮8座黄塘古民居。 

20 

7月份前启动建设得10分,12月份前完成工程得10分。 

4 

柳市镇 

完成乐琯运河、刘公塘遗址文化的挖掘和保护。 

30 

有专人负责,有照片、有资料得10分,有保护方案和具体措施得10分,有开展有成果得10分。 

改造后横村象港路、迎宾路、工艺路为工艺美术街,建设工艺大楼,打造以黄杨木雕为主的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销售和文化休闲观光旅游相结合的艺雕小镇。 

30 

完成工艺美术街改造得10分,出台工艺大楼建设方案和设计文本得10分,开展非遗小镇环境整治效果良好得10分。 

建设一开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集创意设计研发、电子商务、休闲餐饮等多种业态相结合的,以服务工业设计生产为特色的文化艺术园区。 

40 

启动得10分,12月前完成基础建设得30分。 

5 

城南 

街道 

完成《野夫文集》一书。 

30 

启动得10分,11月底完成初稿得20分。 

完成《陈求鲁及其家族》一书。 

30 

启动得10分,11月底完成初稿得20分。 

完成陈求鲁纪念馆建设。 

40 

启动得20分,11月底完成基础建设得20分。 

6 

石帆 

街道 

建设刘黻纪念馆。 

100 

8月份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得50分,主体工程完工得50分。 

7 

蒲岐镇 

启动名镇申报,编制《蒲岐镇历史文化名镇资源评估报告》 

100 

启动得30分,12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得70分。 

8 

湖雾镇 

完成古桥保护实施方案。 

100 

启动得30分,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得70分。 

9 

雁荡镇 

完成省级文保单位郑家里碉楼、白定法碉楼的周边环境政策处置工作。 

100 

启动得30分,12月底前完成政策处置工作得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