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外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加快实施新一轮对外开放,推进我市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95号)、《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决定》(温委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温州市外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调整优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我市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外贸持续健康发展,为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稳增长、调结构、转动力、提质量”总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到2018年底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外贸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占全国出口份额的0.76%以上,进口年均增速保持3%以上;完成自主品牌出口比例达20%以上,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国际品牌10个以上;培育30家以上跨境电商重点企业、10家以上省市级跨境电商园区及10家以上省市级海外仓;培育2家以上省级和6家以上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出口超5亿元企业20家以上,进口超5亿元企业5家以上;深入推进2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出口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平阳县国家级出口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鹿城区国家级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争取鹿城区“中国温州鞋都”列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复制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外贸方式优化提升工程。发挥我市传统产业的优势,做大一般贸易,不断增强外贸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增加品牌产品出口,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创新,拓展加工贸易外延,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与服务贸易融合,与互联网融合,与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开展服务贸易专题研究,加大服务贸易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机制。积极创建服务贸易发展基地,加快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领域的品牌企业。着力挖掘服务外包发展潜力,扩大服务外包规模。
(二)外贸主体建设培育工程。加大出口型项目招商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开展对外贸易,鼓励有竞争优势的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壮大外贸企业队伍。巩固外资企业出口,稳定国有企业出口,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出口,形成各类外贸企业协调发展的局面。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培育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积极培育省、市级出口名牌,引导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国际推广、商标注册、质量管量体系认证。
(三)国际市场结构调整工程。优化全球出口市场布局,深耕美、欧、日、俄等传统市场,加大拉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扩大我市产品国际市场份额。调整优化支持展会目录,组织企业参加省、市重点展会,鼓励企业抱团参展,推广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加大重点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通过“走出去”带动产品出口。进一步突出机电、鞋服等重点商品的市场开拓,促进质量好、档次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出口。
(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工程。推动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出口的分类指导,继续巩固和提升鞋类、服装、纺织、眼镜、箱包、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加快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五)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工程。复制推广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经验,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温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充分发挥园区在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培育发展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美国、欧盟、俄罗斯、南美等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出口市场设立海外仓,加强境外配送等支撑业务发展。鼓励、支持企业通过租用、独立运行、自建等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及通关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工,引导企业将跨境邮包出口以9610项下报关纳入海关统计。与跨境电商协会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实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六)外贸发展平台建设工程。争取鹿城区“中国温州鞋都”列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创新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积极培育省、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融资、保险等资源,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组织开展全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申报,推进创新驱动拓市场试点工作,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出口基地的要素集聚功能优势,助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市传统优势商品竞争力。
(七)温商贸易回归工程。建立健全温商贸易回归工作机制,完善海内外温商企业信息库,完善和落实温商贸易回归扶持政策。对重点项目、重点侨团实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和订单落地。发展温商回归楼宇经济,招引海内外温商设立贸易公司,为新注册入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常态化的侨贸对接机制,为温商贸易回归营造良好的环境,新增一批外贸回归企业。
(八)扩大外贸进口工程。重视进口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用足用好国家进口贴息及省级进口奖励政策,出台温州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进一步培育进口产品市场及进口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扩大时尚产品、先进设备、紧缺物资、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发展与台湾和韩国的进口贸易,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进口与国内流通相衔接,促进我市进口贸易稳定增长。
(九)金融支持外贸发展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基于出口订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应收账款、出口退税等抵(质)押融业务,拓宽外贸企业融资渠道。对小微外贸企业实施让利政策,科学设定贷款利率,适当简化授信审批环节,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对有订单、有效益、暂时出现困难的外贸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交易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承保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提高覆盖面与渗透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承保力度,通过政府联保、平台投资等形式引导中小微企业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最大限度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投保需求。
(十)贸易便利化提升工程。加快区域通关一体改革,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工作,以通关服务本地化推进温州口岸发展集聚效应。完善分类查验,对诚信守法企业适用较低布控查验比率,根据需要实施“门至门”查验,减轻口岸查验压力,提高通关速度。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探索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疑点前置处理,提高出口退税审核效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函调,提高发函的针对性。加快退(免)税审批手续办理,确保准确、及时、足额退税。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外贸稳增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外贸发展的考核、通报、督查机制。建立外贸工作月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外贸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外贸工作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4〕5号)和《温州市促进外贸出口稳增长十条举措》(温政办〔2015〕79号)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外贸发展扶持政策“升级版”,在财政、税收、融资、人才等方面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构建完善外贸发展政策体系。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推动效应。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