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4批)
发文时间:
2016-05-24 00:00:00
发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4批)予以公告。
2016年5月20日